從「國富論」(The Wealth of Nations)
到「城富論」(The Wealth of Cities)
李仁芳
「全球化」與「世界是平的」等論述,對於我們打造「創意經濟」的努力,並不能帶來任何啟示。
「全球化」有兩個完全不同的樣貌:
第一種,也是最常出現在媒體討論的,就是日常經濟活動,或相對單純的製造與服務工作,經由「生產條件比較利益原則」的支配,已經常常跨越地理限制,在全球各地移動。北美洲的電話客服工作外包到印度、菲律賓,甚或最近鴻海集團從華南深圳/龍華廠區大舉往武漢、山西遷移的大場景都是其例。
第二種「全球化」則與較深度的經濟活動有關,是較不易被察覺的全球化趨勢。包括創新、設計、金融與生技醫學等「軟經濟」與「創意經濟」活動,反而群聚在地球上相對少數的特定地方——理查‧佛羅里達所稱的尖峰世界(The Spiky World)。
創新的底力需要美麗的風土條件與開放的人文區位。創新所帶來的經濟租(economic rent)不輕易被產業紅海的競爭大浪所沖刷侵蝕,靠的是創意人才的深層技藝以及彼等所喜愛的地區/場所專質性(Geoideosyncracy)空間。
在這個全球化理論當道的時代,住在哪裡並不重要的說法,對「創意階層」(The Creative Class)並不是真相。對他們而言,生活與工作的位置(Location)還是很重要。
生活愈是流動,地方愈是重要。對創意階層而言,世界不是平的,是尖峰林立的。
創意產業的空間經濟學
這些尖峰當然就是東京、紐約、洛杉磯、倫敦、巴黎…等創意城市。人才、創新與創意等影響現代經濟發展的重要因子,並非平均分佈在全球經濟環境裡,而是集中在這些特定地區。
喬治梅森大學的史考特‧傑克森(Scott Jackson)曾追蹤1970到2004年間美國音樂家與音樂團體的居住軌跡,詳細紀錄了北美三十一個大都會內的音樂家資料。他發現全美音樂家分佈在三十一個大都會區的集中度,1970年是百分之五十二,到2004年已升至百分之六十三。其中,納許維爾堪稱一枝獨秀。三十四年前,它不過是鄉村音樂的—小型中心城市,到了2004年,它境內音樂家人數已僅次於紐約與洛杉磯,並發展鄉村音樂、以及流行搖滾各種音樂類型,而躍登北美音樂大城地位,且其音樂界的位置商數(Location Quotients,LQ)已執全美牛耳,為全國平均值的四倍。
2008年底在北京,2009元旦在台北,緊連著兩場台北市與北京市兩岸文創領域產、官、學朋友的歡聚中,不管是台北人或北京人,酒酣耳熱之餘,各自選唱的卡拉OK歌曲可清一色都是純台灣產製的流行歌謠。中國七成以上的流行歌曲市場均是台灣創作的歌曲—台北是實質上的華人流行音樂中心,殆無疑義。
在創意經濟時代,真正的經濟產值成長有賴創新人才的群聚與集中,因為他們兼具創造能力與生產力。台北城從民歌時代開始,四十年來密集聚居了眾多作詞、作曲、演唱、MV製作、舞群,燈光以及舞台製作管理…等幕前幕後人才,成為台北市的Soft Infrastructure一環。流行音樂新點子因此源源不絕,創作生產力也就跟著不斷提升。
佛 羅里達 教授的論述很清晰:「場所精神」是很重要的(Place Matters!),事關你的所得、財富與人生幸福感的關鍵因子均與特定空間有關(site-specific or site-idiosyncratic);所以你要慎選你居住之地。雖然居住地的選擇的確是你一生中花費最昂貴的門票之一,但是你應該要問「值不值得?」,不必問「昂不昂貴?」
創意空間‧美的溢價
對華人來說,這是古已有之的明訓,亞聖的母親不是為了兒子的教養與未來,而「孟母三遷」嗎?佛羅里達的創意階層地理分析研究不過再次提醒我們:
「事實相當清楚,鐵證如山:居住地點對我們每個人而言,可能是限制,也可以是輔助。是好是壞,『居所』勢將影響一個人一輩子。」
但是佛 羅里達 教授也有超越孟母之處,在於他提出「創意城市」的「美的溢價」(Beauty Premium)論與「藝術紅利」論。
他判斷創意城市的著名「波西米亞—同性戀指數」論述,基本上認為這兩種族群因著本身對生活美學與優雅空間的挑剔品味,他們對一個區域的進駐遲來帶來該區域城市空間美學的提昇,並因而帶來該地區房地產「美學與舒適度的溢價」。
理查有關城市空間的「創意地理學」與「幸福地理學」是相互鑲嵌緊扣在一起的。正如同契克森米哈里所言,沈浸到創意工作中的心流(Flow)深處,「創意心靈」密集地感受自由酣暢與心無旁騖的專注快感。這種狀態的美好正在於——我們能獲得幸福快感(「做喜歡的事」),也能有所產出(「讓喜歡的事有價值」)。
最有創造力的「創意心靈」,容易在密集的互動與密集的專注之中激發深度潛能,而也因為身處心流飛暢的狀態,「創意心靈」極容易進入極大的歡愉與喜悅。哈佛的泰瑞莎‧雅邁保也發現:「正向心靈能促進創意思考,刺激工作上的創新。反之,創新也能帶來正向心情。」
創意城市就是幸福城市
而經常做喜歡的事(歡愉/幸福),並讓喜歡的事產生價值(創新/創意)的「創意心靈」,所選擇居住的創意城市(燦爛的幸福之地)在地球上並不均勻分佈。創新是需要特殊的底力與風土條件的,那是什麼呢?請見下表—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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創意城市/幸福城市的In與Out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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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n |
Out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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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活/生態條件的比較利益 |
生產條件的比較利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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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度經濟 |
規模經濟/範疇經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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業精於勤更精於嬉 |
業精於勤而荒於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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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喜歡的事 |
做應該的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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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得有價值(Value Up) |
做得有效率(Cost Down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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探索的樂趣 |
模仿的樂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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造物的精神 |
代工的精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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風格的技術 |
製造的技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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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台灣創造) |
(台灣製造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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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roduct Manager |
Project Manager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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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術官僚治理 Technocracy |
就如理查一再論述的創意地理學第一原理:創意與創造力並不均勻隨機分佈於地球上所有地方。創意的發生,「場所精神」是很重要的。
無論是當年的科技創新聖殿:貝爾實驗室(Bell Lab),或是當今3D動畫創新的領袖皮克斯(Pixar),以及理查學生伊莉莎白‧ 裘芮的 博士論文《安迪沃荷經濟學》所發現的:紐約為何成為一世紀以上的文化風格與文創產業原創城市;這三個「創意經濟」的案例,都浮現了一條共同的規律——
創新的起源常在社交場合,而特定「地點」作為創意交換的節點,對於創新的孵育與完成極為重要。
創意地理學的「場所精神」
「城富論」與創意經濟的開展
如果「圈子」(scenes)是提供文化生產的據點,而創意心靈的社交互動是文化經濟生產的第一關鍵;如果社交活動建構了經濟行為,而社交生活本身就是一項重要的創意經濟生產系統——那麼我們必須暸解:是創意生活推動了一個創意城市,而創意城市又驅動著我們的創意經濟。創意經濟如果不是鑲嵌於一個風格社會,而風格社會如果不是由創意心靈們的創意生活點滴經緯編織而成,像紐約市這樣璀璨百年的創意經濟奇景(spectacles),又怎麼可能發生?又如何可以持續?
我們的城市經營者們,與國家經濟規劃師們,也許可以從這本書得到一些經營台灣「創意經濟」的啟示吧?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