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仁芳

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,一方面提供人民豐饒的生活體驗氛圍(Amenities),帶來常民整個世代優質生活的記憶,其發展不僅促進常民生活的甜度與幸福感,更是國家產業隱形競爭力的終極來源。
很多徵兆顯示出來,台灣的製造經濟已經走到瓶頸,踢到鐵板了。譬如自一九九五年起,台灣的平均每人國民所得已經停滯十年沒有長進;譬如今年韓國的每人國民所得已經跨越超前台灣;譬如許多經營高級服務業(頂級美食餐廳,Boutique Hotel…)的經營者都切身感受到菁英客人的流失,離開台灣…
有人說產品代工製造毛利的下滑,無須憂懼。他們說從PC到NB到Mobil到TFT,台灣哪一次不是從毛利15%-20%進入,5%再逐漸退出,做下一波高毛利商品代工。說這個話的人仕們完全忽略過去的歷史不一定在未來重演。
很明顯昨天沒有的「中國大陸」因素,今天的衝擊如此鉅大。他們也沒考慮到像捷克這種工藝達人特多,藝匠精神水平極高的東歐國家,明天會在世界商品供應鏈中所扮演的優勢製造角色。
換言之,昨日之是未必為明日之是。從現在開始,展現在台灣產業面前,從20%毛利到5%毛利的「機會窗口」開窗期間將愈來愈短促。今天的中國大陸,明天的東歐,都會是,或即將是擠壓台灣製造毛利下滑,令「保二總隊長們」尷尬流冷汗的重要推手。
出路在哪裡?一而再,再而三的「保五運動」,尷尬的「保二總隊」執行長,這是台灣的產業的宿命嗎?沒有另外的替案嗎?
台灣的「製造經濟」發展已經走到一高原飽和期,大家都同意今後台灣產業要走「創意經濟」的路線。然而「創意經濟」要靠「知識產業」與「文化創意產業」兩條腿走路。
Apple公司i-POD的成功並非只靠產品科技研發(知識產業),事實上今天Apple的i-POD每一個部品、零件都是台灣公司OEM代工的,相關材料、零件的製程與產品科技台灣並不缺乏。台灣缺少的是從生活風格中淬取「產品概念」,並定義產品的能力-後者就與「美學經濟」或「文化創意產業」能耐碁盤有關。
台灣在文化創業產業發展的「需求面條件」其實甚佳:
消費力方面極強,是全球知名精品品牌市場部署重點;界級表演藝術家與藝術團體全球巡演一定不會錯過台灣;消費力方面比較要擔心的不是貨幣購買力,而是閒暇時間可運用的額度。台灣人民的平均每年工時二,二八二小時高過日本的一,八六七小時,全球排名第一。
鑑賞力方面
台灣在文化創業產業發展的「供給面條件」方面,則需注意:
要深切體認多元的文化骨幹是台灣的優勢,不必特意拒斥某些特定成分;
要注意電影、電視產業對外形塑「台灣的容顏」的關鍵作用;
要注意強勢產業 [如電腦資通] 對工業設計人才的吸納作用,勿因此弱化台灣的設計服務業;
行政院開發基金對「文創產業」投資額度每案下限新台幣一億元對國內當前「文創產業」的發展現狀,此下限顯然過高而不切實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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