免費是躍向大生意的跳板(二)       

李仁芳

 

後互聯網時代,很多數位經濟新概念,對前互聯網時代,習以為常的實體經濟概念,極具顛覆性,不易理解。「運用免費作為是躍向大生意的跳板」正是其中之一。

 

像韓國流行音樂團體靠著在Youtube放上MV,每個人都可以無償欣賞。但卻讓韓流一路燒到世界各國,演唱會票價居高不下,粉絲照樣買單。前兩年流行文化最轟動的莫過於當時三十四歲的韓國流行歌手Psy,他的《江南Style》(Gangnam Style)在YouTube的點閱率超過十億次。臉書上有六百萬個讚,被分享了二千五百萬次以上,推特則有一百二十萬次。Psy展開世界巡迴,教導小甜甜布蘭妮(Britney Spears)、瑪丹娜(Madonna)和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(Ban Ki Moon)等名人大跳騎馬舞。

女神卡卡也以Youtube將她的歌傳播出去,她顯然也不期望從此管道賺到錢,其目的是要和歌迷建立一對一的關係。她在臉書所獲得的五千四百萬個讚也只是個開始。

「富比世」雜誌估計女神卡卡在二一一年賺進超過一億至一億三千萬美元。然而,在那些收入之中,只有二四%是來自於唱片銷售。即使是那些史上最暢銷單曲,女神卡卡也只從唱片銷售中賺取大約兩千五百萬美元。她的收入中七%是來自代言及贊助。而她大部分的收入(六九%),是來自巡迴演唱和其他週邊商品。

女神卡卡選擇接受許多人免費就可獲得她的MV影片、專輯、單曲;不過她專注於販賣那些珍貴的稀有財──她的時間、觀賞她的表演的「體驗」以及她的名聲。

當其他的歌手在哀號著iTunesYoutubeSpotify的崛起根本就是在破壞流行音樂價值時,女神卡卡和她的團隊卻將那些免費服務視為改變的先驅。與其去對抗數位內容曾經供應匱乏,如今卻變得很豐富的這項必然性,她選擇接受它。

 

實體經濟自認理所當然要看重事業體的直接營收/獲利,但數位經濟卻有三點環環相扣的法則:

首先是運用互聯網內容產品流通費用極度便宜條件,運用「免費」策略極力擴大潛在客群(customer base),看重客群長期關係經營,更甚於直接短期獲利;

然後透過資料採礦工具/大數據分析等顧客關係管理(CRM)技術,辨認粉絲與重度粉絲的行為軌跡,追蹤及分析他們的喜好,並深入瞭解他們尚待滿足的需求為何?

最後設計各種如演唱會、精裝簽名版、週邊商品等奢儉有異「品型(product forms)」,搭配高低全距極大價位頻譜(price spectrum),以滿足不同等級粉絲---總之讓他們花錢在其珍視的事物,而內容供給者也因此做大生意規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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