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前陣子有關園區宜不宜全由國家資本補貼地租成本、以及創意產業「真假」很多討論,甚至爭議。
展館和園區其實都是製造業、服務業時代的概念。講到創意事業,核心區位其實是街廓街區。創意事業還提到園區,其實是後進國家「不得已」的階段性措施。
巴黎、京都都是最厲害的創意城市,但是沒聽說他們有設創意園區;或者應該說,巴黎、京都整個城市就是一個創意園區。
創意城市的街道巷弄就是展廊,整個城市就是展館。連越後妻有、台北關渡的大地藝術祭,其概念也是以藝術作路標巡禮里山,為大地策展,不以「展館」、園區為框界。
不只街巷里山、城鄉大地可成展品,更精彩的是在其間活動的人物,既可為觀看主體,也可為被觀看客體。
照片為九月初在信義區,赴京都裏千家家元台北茶會途中所拍。外人稱台灣「最美風景是人」,微創型巷弄創業家當然也在其中。台北街巷,兩位"微創"的巷弄創業家。戴黑帽賣咖啡,戴黃帽賣手作天然、濃郁、大地味道的白木耳露、紅棗蓮子、蜂蜜枸杞(900cc 165NT/瓶⋯⋯)有型有款!可喜可賀!台北萬歲!台灣萬歲!
後進國要向這些先進國家學習發展創意事業,先階段性運用園區和國家資本,設法降低他們的地租與空間成本門檻。「育成」一段期間有成,這些創意事業早晚要進入主流街道空間,以市場價位的資源成本(含地租)來爭取國民的消費惠顧。
而園區內合理的空間分配,應是從初創、育成、成長、成熟等生命週期各階段業者都有比率分佈,而國家資本給予的「奶水」補貼也依次遞減。
較成熟期的創意事業扮演金雞母角色,然後政府再把來自金雞母貢獻的收益,挹注扶植進駐在園區內剛剛起步、較沒有獲利能力的初創事業,而不宜說全由公民税金來補貼後者。
如果說全區全部進駐者都是全由公民税金補貼的草創期、甚或孕育期事業,這樣業態組合像實驗室或育成中心的園區,氛圍將極為乾燥,沒有國民會有興趣來走動。
有愈來愈多創意事業,重視產品體驗經營手法:在店與所在街區的商業空間中,以建築、材質、音聲元素營造體驗環境;甚至像這兩位街頭「微創」創業家,以衣帽、服飾色調、人物造型、自行車、車藍、車燈設計及產品包裝、壺杯器皿等道具設計,藉以提昇街頭風情的空間敘事和抒情密度,來觸發顧客內心深處的情緒與感動。
而這種對顧客內心深層情感的觸動,在適當的「街區」,是遠比在「園區」易於達成。
